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根据全国音像市场发展规划和本地
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本地区的音像市场发展规划,引导本地区音像市场健康 发展。 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在农村建立发行网络,销售音像制品。 、出租活动,并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经营活动 。 第二章经营单位 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并提交下列材料: 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的,应当发给《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并报文化部备案,由申请人持《音像制品经 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 由。 业务,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审批,并提交下列材料: 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住址以及申请的主要事项; 的,应当发给《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由申请人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依法领取营业执 照;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售、出租业务。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