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许可、登记事项 ----------------------------------------------------------------------- --------- 出版单位。 应具备的条件: (一)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二)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发行专业人员; (三)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批发市场的单 店 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四)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 (五)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管理条件。 申办手续: 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申请书》(可下载),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的 姓名、住址、资本来源、资本数额等; (二)企业章程; (三)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四)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 (五)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六)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发行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七)相应计算机管理条件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申请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应向上海市图书报 刊市场 管理处登记并提交申请材料。上海市图书报刊市场管理处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予 以批准的, 核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通知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 理由。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批发)每年年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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