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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样本二

2014-10-16 12:53:15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宁德 有限公司章程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规定,
申请在中国宁德全额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投资者为:
地址:
第三条:公司名称为:宁德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NINGDE CO.LTD.
公司法定地址:宁德市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的宗旨为:采用先进国际工艺和先进技术,引进较好的机械设备和科学的管理方法,生产 ,争取扩大国际市场,增加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从事 的生产、加工。
第八条:公司生产规模:年产
第九条:公司的产品 %外销,公司自行销售其产品,对自行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十条: 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其中:
: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出资 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 %;
第十一条:公司投资者确认的注册资本包括以下内容:
1、外汇现金 万美元。
2、生产设备、办公用品折合 万美元。
第十二条:公司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之间的差额部分,由投资者从境外贷款解决。
第十三条:公司履行投资期限
首期于营业执照发放后三个月内缴注册资本的15%,全部注册资本于企业成立后 年内完成投资。
第十四条:公司应在完成投资后一个月内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在经营期限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金额。
第十六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并向原登记注册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公司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吞、转移、占有公司之资金和财产。

第四章 董事会
第十八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讨论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公司董事由投资者委派,首届董事会由 名成员组成。
第二十条: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应授权其他董事代表履行其职责。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董事会议。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缺席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
第二十三条: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会,届时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则作为弃权。
第二十四条: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够三分之二人数时,所通过的决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 公司投资总额的增加、转让和与其他企业合并,提前终止经营或其他认为需要的事项,应由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二十六条:不在公司经营管理机构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金。
与举行董事会会议有关的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七条:董事会记录材料由公司存档、管理。

第五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负责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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