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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是指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批发企业申请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以及质量负责人的变更。
(二)企业分立、合并、改变经营方式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关于转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沪食药监流通〔2004〕227号〉的规定重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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