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书(加盖
公司公章);
2、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概况、业务来源、 效益分析、分析结论、盖公章、日期
);
3、申请人的企业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中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并盖
公司公章;若为境外企业,则提交的复印件须公证;若为外商投资企业,则还须提
交《批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国际船舶保安证书
、船体入级证书、轮机入级证书(此项只需提交复印件);
5、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提单样本一式三张);
6、经公证的公司(或分支机构)高级业务管理人员(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任部
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中国公民)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输辅助
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从业资格证明(从参加工作至今的工作简历公证)及劳动合同;
7、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复印件);
8、公司章程;
9、符合证明复印件(包括年度审核情况。若尚未取得符合证明而委托其他具有符
合证明的公司管理船舶的,则需提供委托协议、符合证明)。
(三)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设立分支机构申请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需提交下列材
料:
1、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概况、业务来源、 效益分析、分析结论、盖公章、日期
);
4、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须由企业登记机关确认或公证;若为国内合资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并盖公司公章;若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和《批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5、母公司的《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母公司对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的确认文件(即确认函)。
(四)申请延长《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需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中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1艘自有船舶的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安全管理证书、国际船舶
保安证书、船体入级证书、轮机入级证书(此项只需提交复印件);
5、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样本(提单样本一式三张;原提单样本未改变的
,此项不需要提交);
6、经公证的公司(或分支机构)2名高级业务管理人员(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任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中国公民)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或者国际海上运
输辅助性经营活动经历的从业资格证明(从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