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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2014-7-13 15:40:40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撤销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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