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文凭、教师资格证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原工作单位或所在地街道人民政府出具的政治思想表现和 业务能力的综合评价材料等); 证;聘用合同等材料复印件,财会人员的会计上岗证明等); 律效力的契约。租用中小学校校舍的,须出具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租赁证明 ;非学校校舍作为教学用房的消防和房屋租赁部门的安全合格证明材料。有食堂的 教育机构须提供卫生合格许可证: 协议。 并对办学场所、校舍、设备等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形成评议意见。 审核。在受理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做出是否同意举办的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并后缀为专修、进修、培训、业余学校或中心,即“-上海XX区)XX专修(进修、 培训、业余)学校(中心)”。教育机构不得冠以“中华”、“中国”、“国际” 等字样,未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去除区域名字样。 学院设置的专业数一般在三个以上;学校设置的专业或学科数一般在三个以上。设 置的专业、学科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须经或两个以上专家审核同意,报区教育局 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经区物价局备案。 人员应精干高效。教务和财务的人员必须有本岗位的经历且熟悉本岗位业务。各院 校至少应设置专职的院校长一名、专职教务长和专职财务负责人一人。专职办学人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