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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名称的有关要求

2014-7-13 15:40:23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1、名称不冠以行政区划的,应按规定程序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

2企业集团的名称可以有简称;

3、母公司(核心企业)可以在企业名称中使用“集团”或者“(集团)”字样;

4、子公司(集团的成员企业)可以冠以集团名称或简称。?

5、参股公司经集团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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