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正后的章程(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
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
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
公司备案申请表》。
l 设立分公司情况备案: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
立(变更/注销)登记后,公司应当在30日内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向公
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
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
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6)其他材料。
撤销分公司的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
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l 公司清算组备案:公司解散时,清算组应当自成立
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
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
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
领取《公司注销
登记申请书》 → 备齐有关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 → 领取《核准注销
登记通知书》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
定代理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