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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居民在大陆设立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2014-2-15 13:58:21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个体工商户歇业时,应当办理歇业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

领取《个体工商户歇业登记申请表》→提交文件,申请歇业登记→领取《核准个体工商户歇业通知书》

法定办结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3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销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执照遗失补领

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挂失后,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办理程序

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

废,领取申请表格。→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

发→缴纳费用,

领取营业执照

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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