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午4月26日 沪国资集[2001]158号 各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各区县国资(集资)办、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生产服务联社、市工业合作联社、上海产权交易所、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 为了更好地促迸集体资产合理流动,推动集体经济结构调整,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维护集体资产所有者权益,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沪府发[1998]61号)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若干意见》(沪国资产[2001]5号)精神,以及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印发的《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暂行办法》(沪产界[1996]第021号),现就集体企业产权转让、明晰产权归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按照执行。 一、集体企业发生下列产权转让行为的,应明晰产权归属: 1、集体企业整体产权的有偿转让; 2、集体企业部分产权的有偿转让; 3、集体企业改制转制发生的产权转让; 4、集体企业破产或被兼并发生的产权转让;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允许的其他产权交易行为。 二、集体企业转让产权,须经各产权主体或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三、集体企业转让产权前,应通过产权界定,明晰产权归属。产权归属不明晰的,一律不准交易。 五、集体企业经产权界定后,须向上海产权交易所、上海技术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供“上海市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批复意见书”(附件一)或“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查证确认通知书”(附件二),否则交易所不予受理产权转让申请。 七、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耍加强集体企业产权转让、明晰产权归属的检查,规范其行为,杜绝产权矛盾,稳定社会,维护各产权主体权益。 附件一:上海市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批复意见书 附件二: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查证确认通知书 附件一: 编号: 上海市清产核资 产权界定批复意见书 企业类型: 上海市清产核资办公室制 附件二: 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查证确认通知书 沪集界确[2001]0×× ×××××××× 你单位报送的产权界定申请报告和××××事务所有限公司《××××××××产权界定查证报告》(××××号)收悉,经审核,现确认如下(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查证基准日为××××年××月××日 二、产权主体.××××× 三、企业所有者权益:××××× 其中,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盈佘公积:×××××,末分配利润:××××× 四、实收资本中: 投资主体占企业实收资本金额和比例 ××××,×,×××××,××% 五、产权主体享有所有者权益占企业所有者权益的比例 ×××××,××、×××,××% 六、其他事项说明 1、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核查,你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无国有资产份额。 2、根据《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暂行办法》及其实施说明规定,你单位所有者权益归×××××所有。 3、你单位从成立至查证基准日共享受减免税优惠××××元。 特此通知 上海市集体企业产权界定办公室 ××××年××月××日 送财税部门,二份市集界办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