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于明年年初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将以法律的 形式列入财政预算的科目中。据悉,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 的该基金管理使用办法,不久也将出台,这对众多中小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很大 的福音。《中国经营报》记者主要就《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关于“中小企业发展基 金”的问题专访了该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法室主任朱少平。 《中国经营报》:此次立法中,有关“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设立是一个热点 ,这个新设立的基金与过去已有的有关中小企业的基金有何区别? 朱少平:以前的基金主要是为了某项事业而设立的,比如为促进中小型科技企 业的发展设立中小型科技发展基金,为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设立中小企业国 际市场开拓基金。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是综合性的基金,有别于以前的专项性基金 。当然,这些基金在某些方面有可能产生重合。 从用途上说,首先,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可以用于贷款贴息,国家为了促进某一 类行业的企业发展,就可以用基金的钱来补贴其贷款利息,降低其还贷负担,这样 银行为中小企业贷款的意愿会更强些。其次,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员工培训,主要是 通过给予中小企业在培训方面的政策优惠、资金支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培训机构 的发展,来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另外,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产评估费相对较高 ,那么也可以由基金提供支持,减轻其负担。基金的使用用途将来会有明确规定。 现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组织制定这个基金管理使用的具体办法。 按照经贸委的步骤,一定是在法律实施之前定出相关办法。 《中国经营报》:据悉,在制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关规定时,存在一些 分歧,这些分歧主要在哪些方面? 朱少平:从1999年4月制定《中小企业促进法》开始到今年6月通过,在这三年 两个月的时间中始终在协调分歧。矛盾是多方面的,比如对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有人认为国家不应当承担出资的角色。实际上这个钱也不是直接给企业的。比方说 ,现在中小企业贷款难,可以由这个基金来资助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就愿意给中小 企业提供担保,这样就间接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发展 。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分歧,就是在促进法中,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将中小企业发展 基金列入财政预算科目,保证基金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但有人认为不必列入科目, 因为目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