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市金山区注册产品出口型公司,和技术先进型公司的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部门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被确认为“两类企业”后,可以享受以下几种优惠: ⑴“两类企业”除按照国家规定支付或者提取中方职工劳动保险、福利费用和住房辅助基金外,免缴国家对职工的各类补贴。 ⑵有限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运输条件和通信设施,按照当地国有企业收费标准计收费用。 ⑶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需要借贷的短期周转资金,以及其他必须的信贷资金,经中国银行审核后,优先贷放。 ⑷产品出口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凡当年企业出口产品销售额达到70%以上的,可以按照现行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⑸先进技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后,可以延长三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⑹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其他已按15%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的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减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⑺凡以征用或划拨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两类企业”,可根据土地等级享受土地使用费减免的优惠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