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资企业注册代表处经营范围外资企业注册代表处即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处,通常外资企业注册代表处是没有注册资本的。代表处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可以进行直接盈利性质商业活动,那么它是靠什么来维持经营的呢,事实上它是有权从事维持运营所必须的经济活动的。 上海外资企业注册代表处经营范围代表处的经营范围最初应当在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中写明,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后(特殊行业需审批),该经营范围将被规定在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上。外资企业代表处不能与其用户或客户进行直接的商业活动,也不能签订任何协议,所以代表处所能进行的都是“间接的商业活动”。例如:公关活动、业务联络、 产品展示、 市场调研、 科技交流。但是,如果中国和该外国企业所在国政府签订有双边条约,该双边条约明确规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可以在华从事直接经营活动的,则应当按照这些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