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启动民间投资呼声的高涨,国家和地方已开始出台一些政策措施,以解除对民间资本的限制。 国家计委去年11月发出了《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的第二条提出:“逐步放宽投资领域。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以外,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均鼓励和允许民间投资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民间投资同样适用;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建设。” 今年3月4日,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说,今年中央政府将致力于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增加投资的积极性,创造有利于扩大投资的社会环境。积极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都应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在税收、土地使用、企业开办、进出口等方面,取消一切不利于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 在国家计委公布“意见”之后,全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民间投资的进一步的政策规定。 然而,在落实上述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的时候,仍遇到了不少障碍。首先,人们的思想认识还不尽一致,尤其是对一些利润丰厚的项目,或者具有稳定收益的垄断性行业,有关部门总有一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态。 第二,政策不够明朗。国家计委的鼓励政策,毕竟还是一个“意见”。而且在对内承诺和对外承诺方面,清晰度不一。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今年3月11日公布了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附件,而对国内民营企业并没有发布过类似的文件。 在是否允许民间资本进入一些领域方面,有关部门在操作中是一事一议。比如,在许多人的印象里,铁路是高度垄断的行业,民间资本不可能进入。而事实上,1988年,已经有私人承包列车的先例。但至今仍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 第三,一些行业由于资金和技术门槛过高,民间资本仍无法进入。比如,在对外贸易方面,民营企业近年来相继获得了经营权,但在注册资金规定方面,仍高于国有企业。泉州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庆元说:“官方对民营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要求太高,事实上没有多少民营企业能够做得到。” 第四,体制障碍。类似铁路这样的垄断性的行业,由于分拆颇难操作,方案迟迟难以出台。不仅基础设施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甚至还政企合一,这种体制不打破,即便从政策上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实际上还是不可能,而只能局限于承包的形式。 第五,民营企业在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前,难以确切知道相应的公共产品的合理价格及税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