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金融办获悉,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自去年10月份试点以来,已批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124家,其中已开业的58家累计发放贷款逾30亿元,贷款余额16.8亿元,小额贷款公司正成为中小企业新的“输血”干道。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启动后,全省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舒城惠民小额贷款公司于去年11月初成立。最新数据显示,截至6月10日,全省共申报小额贷款公司131家,注册资本合计57亿元。其中合肥市最多,共26家;芜湖和宣城次之,各为12家。
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运营情况基本正常,公司均建立了现代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按银行要求建立起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大部分公司聘用了具有银行从业经验的高管人员;贷款投向大部分为小企业,其次是个体工商户和“三农”,占比大约在60∶20∶20左右。贷款期限为1个月以内至一年不等,大多数为半年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执行的贷款利率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被称“草根金融”,植根于社会基层,也服务于基层,给民间融资带来新的活力,但其“只贷不存”的特点,限制了其投放贷款的可持续性。为此,5月下旬我省出台了《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暂行规定》,在对其经营范围、风险防控、融资等进行全面规范的同时,也作了开业半年后可申请增资扩股和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等规定,解决了小额贷款公司“很差钱”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