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名称的提
交分公司的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变更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 l 不涉及登记事项的章程修改备案 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 案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 公司解散时,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 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 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变更被授权人的,或者被委托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 的,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注销登记 办理程序 领取《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营业期限已满,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 设立许可或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不需提交。 (3)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如属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 ,则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书、行政机关的决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消公 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的决定。 (4)经公司权力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6)营业执照正、副本; (7)其他有关文件。 年度检验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商投资的公司进行年度检验。 办理程序 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 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年检报告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