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资讯网

站内留言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站长推荐: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中国创业资讯网 > 资讯中心 > 注册公司 > 外资企业变更 > 文章内容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及年检(一)

2013-3-11 12:26:51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敬告: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应正确履行法定义务,故在申办外商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申报企业年度检验之前,敬请详细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中所列提交文件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

提交原件的,应提交由申请人注明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的复

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登记机关核对。所提交的文件若用外文书写,需提交中文译

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企业年度检验办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登记条件

(1)经审批机关批准;

(2)投资者符合法定人数(五十个以下);

(3)投资者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投资者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登记事项

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营业

期限、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申请方式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 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二) 邮寄、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

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

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

,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设立登记

设立外商投资的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参见《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办理程序

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
 备齐有关表格、文件,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
 领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领取《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备齐有关表格、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设立公司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9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

申请设立登记;以其他形式设立外商投资公司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

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1] [2] [3] [4]  下一页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 ]

网友评论:

    用户名:

    评   分: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下载声明 -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