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资讯网

站内留言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站长推荐: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中国创业资讯网 > 资讯中心 > 注册公司 > 注册特种行业 > 文章内容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合同、章程审批

2013/3/11 17:32:48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管理制度

和质量保证体系。

    从事经营打印、复印、名片印刷业务的单位,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且

不在有
居住用途的场所内;

    2、注册资本或资金数额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3、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片印刷机等设备(不应有八开以上

轻印刷设备);

    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单位负责人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出

版行政
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5、 有健全的承印验证、登记、保管、交付、销毁等经营管理制度。

申办手续:

    1、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申请人给办事机构的申请(格式见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的简历、身份证明和就业证明;

    4、国有或集体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的
投资人协议和公司章程;

    5、生产设备权属证明、生产经营场所所有权、使用权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上海市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可下载,请用A4

纸打印)
(交表时所有资料必须齐全);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实地审查场地和设备情况,批准

同意《上海
市印刷企业登记发证申请表》;申请人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上

海市新闻出
版局领取《上海市印刷经营许可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

    50元(沪财综字〖95〗13号文)及《印刷业管理条例》


  补充一:

    变更或终止印刷经营活动

    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

或者
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按以下程序

办理。

    办理手续:

    1、变更名称:

    (1)申请书;

    (2)经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3)国有、集体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书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1)申请书;

    (2)国有、集体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任命书或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和就业证明。

    3、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

    (1)申请书;

    (2)国有、集体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或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


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

    (3)新住所的所有权、使用权证明。

    4、终止印刷经营活动:

    印刷企业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 ]

网友评论:

    用户名:

    评   分: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下载声明 - 友情链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