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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2014-2-15 13:58:45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变更登记所需提交的文件有: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登记证复印件;

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二、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2项应提交审批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行政审批被取消的事项毋需提交。

6.变更核准后,需将登记证原件交回,以换领新的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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