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科技产业发展,山西省还进一步放宽了非公有制企业在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等方面的出资比例限制。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中,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投资的最高比例可放宽到注册资本的70%;经省级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投资兴办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技术成果占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可不受限制,由投资各方协商约定。 为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走向多元化、集团化,山西省对私营有限公司的对外投资比例也进一步放宽,允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它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比例可超出本公司净资产的50%,只要控制在70%以内就行。 此外,山西省还解除了公司登记中出资方式的限制,非公有资本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五种出资方式外,允许股权等其他财产权依法作价用于出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