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作协定为开放性协定,除发起人外仍可接纳认同本协定的其他担保机构加入。 本协定由签署各方定名为《上海协定》。上海协定共七章29条主要内容如下: 合作宗旨:合作各方将共同致力于改善中国的信用环境、建立和发展中国的信用担保体系、支持和帮助中小企业以及适合于信用担保展业的各种领域的健康发展;合作各方将通过业务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通过业务交流,实现规范运作,提高担保行业的整体业务水平,增强行业整体和机构自身的社会信誉及抗风险能力,共同促进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 合作各方将致力于建立并发展彼此间平等互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分为业务性合作和事务性合作。如项目咨询和评审、共同担保(又称联保、分保)、委托担保(又称换保)、委托监管项目、委托办理抵押登记及监管抵押物、委托处理资产、诉讼和仲裁项目协助、专业知识交流、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国际交流、网络信息交流及CA认证、刊物交流及中国担保论坛年会。 申请加入本协定的担保机构应该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在所在区域或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和业绩,具有一定影响力并得到同业的认可。 合作各方可自由退出本协定,但在正式退出之前,退出方按照本协定与合作对方的合作事项应履行完毕或做出妥善处理。 日前,中投保公司参与的一项世界银行能源基金项目,经过与国内几家金融、投资机构的激烈竞争,其方案已经获得中国政府的认可,并积极报请于明年初通过该基金组织的最后批准。此项目首期启动资金2000多万美元,用于在中国范围内进行锅炉改造等一等系例大气治理项目。一旦这一项目启动,中投保公司将考虑在即将签署的《上海协议》成员机构间联合开展这一项目。这一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