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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督促银行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

2009-3-10 13:48:37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2005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2.68万亿元,授信总额3.26万亿元
 
    在近日召开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一周年座谈会上,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指出,要积极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唐双宁说,积极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不仅是银行业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突破口,还可以促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革新经营模式,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降低信贷集中度,分散贷款风险,从而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调整发展战略和持续健康发展。因此,2005年,银监会制定了《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采取一系列措施努力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05年末,主要银行业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余额2.68万亿元(按照最新统计口径),比年初增加2057.36亿元;授信总额3.26万亿元,比年初增加5070.68亿元;授信小企业数量为485.53万户,比年初增加1.72万户。从统计数据看,各行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增加了小企业贷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部分小企业的资金困难。
  唐双宁强调,推进小企业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复杂和艰巨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目前还存在不少问题有待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银行业机构经营理念仍未根本转变,在发展战略和模式上仍盲目“贪大”、“垒大户”,以大企业为中心,对小企业重视不够。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文化、管理体制与小企业贷款业务发展仍不相适应,机制和管理创新明显滞后。三是社会信用环境和法律环境建设滞后,突出表现在部分小企业信用和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抵押评估登记部门分散,手续繁琐、收费高昂;有关信用担保、财产登记、企业和个人破产等方面的法律还不健全等。四是监管制度和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如针对小企业贷款的五级分类办法和独立的拨备、核销体系尚未建立,各银行对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有待进一步统一。五是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十分有限,自有资本不足,融资过于依赖银行,增大了银行风险。
  下一步银监会将在认真总结小企业贷款实践的基础上,针对上述问题,进一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小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第一,继续鼓励和指导银行业贯彻落实《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督促银行建立和完善利率的风险定价机制等“六项机制”。2006年,银监会将通过培训、竞赛、讲座等方式提高银行业高管人员和信贷人员对《指导意见》的认识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密切跟踪各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
  第二,进一步改进监管,促进小企业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一是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集中度考核,督促其转变盲目“垒大户”的陈旧观念,进一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变传统思维和观念,树立科学的银行经营理念,制定符合小企业特点的发展战略和经营模式。二是尽快建立符合小企业贷款特点的贷款分类、不良贷款问责考核等差别化的制度体系,为银行业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营造良好的政策激励与导向。三是完善小企业贷款统计分析制度,统一小企业划分标准。四是根据小企业贷款特点,研究制定差别化监管政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实施符合市场和各行实际的风险定价机制。五是加强监管法规研究和创新,适当放宽或取消小企业信用贷款的限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更加注重对第一还款来源的把握。
  第三,积极与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配合,帮助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外部环境。一是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积极研究完善有关支持小企业贷款的配套政策,如适当减免小企业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允许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企业贷款损失按一定比例税前核销或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等。二是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培育合格的中介组织与行业自律组织,建立有效的小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加快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不断完善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三是继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创造良好的小企业金融服务法律环境,保障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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