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新举措,在各区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使自主创业者能更方便快捷地获得资金支持。 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共同印发文件,设立市、区两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市级规模不低于8000万元。各城区小额贷款基金,由区财政筹集市财政按50%给予配套补助,其中中心城区各区规模不低于600万元,远城区规模不低于300万元。 市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主要为7个中心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等自主创业者提供担保,其中包括中央和省市属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有武汉市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科技人员及市人事部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市直部门组织推荐的人员。各区担保基金主要扶持本辖区其他符合条件人员自主创业。 同时,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拥有自住房(须提供住房证)、有稳定职业、月收入2000元以上的武汉户籍居民,为自主创业人员提供信用担保;鼓励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训机构、职介机构)、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积极提供担保。 信用担保出现贷款损失时,经认定属于不可抗拒因素的,第三方担保人可只承担未偿债务50%的责任,担保机构保留对借款人所欠债务的追偿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