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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

2009-3-10 10:19:51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小企业会计制度》问题解答
问: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哪些企业?为什么要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其中:
 “不对外筹集资金” 属于定性标准——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和债券,而不是指没有借款业务;
 “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属于定量标准——是指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但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按照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和《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 (国统字[2003]17号),企业标准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规模的具体划分标准可以参阅《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在全国工业企业法人中,按新的中小企业标准,小企业占工业企业法人总数近95%;企业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0%。小企业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我国是一个小企业众多的国家。小企业不仅数量很多,而且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十分重要。上海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的特大型城市之一,小企业很多,发展很快,按2003年上海法人小企业年报资料统计分析, 小企业分布中第一产业占0.88%,第二产业占32.45%,第三产业占66.67%;内资企业占91.32%,分布在工业、批发业和零售业较多,房地产业最近几年有较快的发展;港澳台商及外商投资企业占8.68%。在内资企业中,最近几年私营企业增长幅度较大,已经高达55%。
但是,目前我国小企业的发展很不平衡,相当部分小企业的会计机构不很健全,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各项管理制度不够规范,小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小企业的内部会计控制有待加强。例如,有的小企业不存在内部会计控制,有的存在内控但管理无效,有的业主或经理无视内控的存在,凌驾于内控之上;有的会计记录没有原始凭证支持或会计处理缺乏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有的搞账外账,私设“小金库”,违纪违规现象较为严重;有些小企业会计报表不完整,人为操作严重,随意调节使得会计信息严重失真;有的业主或经理的品德受到严重的怀疑,偷漏税现象还是存在,如此等等。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并适当简化小企业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制定并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制度》,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小企业会计制度》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小企业的重要性决定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重要性。
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与小企业会计制度有什么关系?小企业应当如何选择执行会计制度?
答: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有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财政部按照企业性质和规模已分别建立《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1月1日起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2002年1月1日起实施)和《小企业会计制度》(2005年1月1日起实施),以上几个方面的会计制度都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在理解《小企业会计制度》使用范围的时候应当关注与实施《企业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政策的规定。
首先,小企业有执行会计制度的选择权。小企业按规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当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的小企业应当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如果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以后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但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小企业由于经营规模扩大等原因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改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
问:小企业会计制度有哪些主要特点?请概括加以说明。
答:在会计核算方面,《小企业会计制度》是在遵循一般会计核算原则的条件下,借鉴国际惯例,结合我国小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基础制定的,并充分体现了小企业自身的特点及其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又有自身新的特点。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其主要特点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会计科目设置方面
企业应按《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并使用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小企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或减少某些会计科目,如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可以增设“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预收款项和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可设置“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科目;低值易耗品较少的小企业,可以将其并入“材料”科目;又如小企业根据自身的规模和管理等要求,可以将“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科目合并为“生产费用”科目,并设置相关的明细科目等。明细科目的设置也可以根据需要自行确定。
《小企业会计制度》只有60个示范性的会计科目,与《企业会计制度》设置85个会计科目相比,减少了25个,减少了31%。部分科目的名称与《企业会计制度》不完全一致,如“材料”与“原材料”科目名称略有差异。
(二)在会计政策选择方面
《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提供的一些可供选择的会计处理方法,小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了其中比较符合小企业特点的方法,但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
企业按规定可以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在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上可以有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和个别认定法等,具体采用何种方法由小企业自行确定等。
企业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等。
企业还可以根据有关会计法律、法规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
(三)在减值准备计提方面
企业考虑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较难确定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过程中需要较多的职业判断等情况,《小企业会计制度》中仅要求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没有提出对长期投资、委托贷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
1、小企业应定期或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持有的短期投资可能发生的损失,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短期投资的总市价低于总成本的差额,应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以外,出售的短期投资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在期末一并调整。
2、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应收款项进行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于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计提有关的坏账准备。小企业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按规定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
3、小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存
货类别合并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以外,小企业售出商品时可不结转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待期末时一并进行调整。
(四)在对外投资核算方面
考虑到小企业对外长期投资的情况较少,完全运用《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可能存在困难,制度中对于小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投资,仅要求按照简化的权益法核算,以现金购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投资成本,没有要求进行股权投资差额及其摊销等核算,也不要求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等明细科目。
企业通过设置“应收股息”科目核算因进行股权投资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及进行债权投资应收取的利息。企业应收被投资单位的利润,以及购入股权投资时包含的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和购入的债券投资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均在“应收股息”科目核算,而不在分别设置“应收股利”与 “应收利息”科目。
企业购入债券所发生的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而不分金额大小的区别。小企业购入的长期债券,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债券投资的成本。该成本减去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债券利息收入时以直线法摊销,而没有提出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的要求。
(五)在借款费用处理方面
要求小企业在固定资产开始建造至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包括利息、汇兑损失等,而没有提出辅助费用的问题),均可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而不必与资产支出数相挂钩。
企业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是指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六)在融资租赁费的确认方面
对于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由于在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及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等困难,小企业应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费用等其他有关必要支出来确定其入账价值,而不考虑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七)在财产损失的处理方面
《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简化了存货和固定资产等财产物资在盘盈盘亏和毁损会计处理上分批准前与批准后不同的账户处理,而采用将财产物资的损失直接计入有关损益等相关账户处理的方法。
例如,盘盈的各种材料,按该材料的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冲减当期管理费用;盘亏或毁损的材料,其相关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属于其他情况的,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又如,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净值,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八)在或有损失处理方面
《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预计负债”科目,对或有损失,应于实际发生时确认损失,这与现行税法是一致的。当然,对发生的或有事项,应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九)在会计报表体系方面
考虑到小企业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小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3主2基1附表”的小企业报表体系,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是三张对外报送的主表,其中现金流量表只要求按直接法编制;小企业可以只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两张基本报表;会计报表附表目前只规范了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会计报表附注还是应当编制的,其内容应当突出“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及其变更的说明”和“其他重要事项”两个部分。
从总体上来看,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应当可以从小企业的实际出发,切实做到“核算从简,简而有效;管理从严,严而有用;算管结合,算为管用”。
问: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前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与调账工作?最好能提供有关文件资料或参考教材。
答:首先,广大小企业的经营者、会计人员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财会便[2004]16号)认真学习,充分了解和全面掌握《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内容,掌握该制度的特点及其规定的各项政策、规定和方法,做好《小企业会计制度》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企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条件的,应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小企业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前提下,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具体会计核算办法,并建立与健全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企业应当参照财政部《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财会[2004]16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新旧制度之间的衔接工作,从2005年1月1日起,结束旧账,建立新账,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并按规定做好新旧会计制度之间的调账和新旧交替账簿的结转工作。
一、编制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大多数小企业原来执行的都是行业会计制度,在转换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时候,通过对新旧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进行认真分析和仔细比较以后,编制新旧会计科目对照一览表,既可以对新旧会计制度交替从整体上有一个完整的把握,又可以将每一个新旧会计科目一一对照,从而做到胸中有数。编制好的新旧会计科目对照一览表经过领导批准同意以后,还可以作为新旧会计账簿结转的依据之一。
二、结账与试算平衡
1、结账前的试算平衡
    在结束旧账之前,必须做好对账工作,保证在这个时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已经全部填制和取得合法的会计凭证,并已记入有关账簿。对于所有债权、债务、以及通过财产清查所发生的财产物资盘盈、盘亏等,都应当全部登记入账。为了正确计算当期的产品成本,考核企业的经营成果,还应将所有发生的收入、费用以及有收入、成本、费用各种账户的余额结转有关账户,以便正确计算产品成本和财务成果。
    结账后的账账核对方法之一是编制试算平衡表,根据试算表各栏合计数,验算借贷双方是否相等。
    试算是测试在一定会计时期内记账是否正确的方法。 通常在月末结账前,把总分类账各账户按顺序排列,分别将账户的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的借、贷金额列成一表,以测试记账有无错误。这种测试方法在会计上称为试算平衡。试算结果,如果各科目期末借贷双方的余额总和相符,一般说来,记账基本不错,否则,必须及时查明更正。
    试算平衡是借贷平衡原理的具体应用。因为对一切经济业务者要从借贷两个方面以相等的金额来记录会计要素增减变化情况,并规定“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作为借贷记账规律,因此,根据会计分录逐笔记入各有关账户后,全部账户借贷方的发生额合计、期末借贷方余额合计数必然相等。所以,试算平衡的理论依据的是借贷平衡原理,也可以用数学公理“等量加等量,其和相等”来验证。
2、结账工作底表
结账工作中包括试算平衡和调整账项两个重要事项。新旧会计制度交替时应调整的项目可能会很多,在分别编制记账凭证进行记账之前,为避免发生重复、遗漏,可以先编制一张结账工作底表,把调整前试算表、调整事项及调整后试算表等项目集中在一张表上反映,既可避免重复、遗漏,又可检查计算是否正确。经过逐笔调整试算平衡以后,然后正式记账。这样做,既可以保证核算的正确可靠,又能及时提供具体资料,并便于编制会计报表。
3、结账的方式
日常的结账工作通常按月进行,年度终了,还要进行年终结账。新旧会计制度交替时应当办理结账。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用划线结账的方法进行结账。
办理月结,应在各账户最后一笔记录下面划一条通栏红线,在红线下结算出本月发生额及月末余额,如无余额,应在“余额”栏内注明“-0-”符号,并在“借或贷”栏内写上“平”字,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合计”或“本月发生额及余额”字样,然后在下面再划一条通栏红线。由于办理新旧会计制度交替,可以视同办理年结,在摘要栏内注明“结转新账”或“本年合计(或年度发生额及余额)”字样,再在合计数下划两条通栏红线,表示清账。
会计制度的新旧交替一般安排在会计期末较为妥当。新旧交替时,企业财务首先应办理完毕旧账的结转。有关成本费用以及损益类账户大都已全部结清,没有余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账户通常是有余额的,这时应将各账户的余额移入年终结账双红线的下一行的余额栏,并在摘要栏里写上“移入下年度新账”(或“结转下年”)字样。不论新旧年度会计科目有没有变动,上年度账户余额结转新账簿(简称“开账”),均应根据上年度总分类各账户的余额,或经调整后的余额,将其记入新开账簿各该账户的余额栏内,并在新开账户第一行摘要栏内写明“上年结转”字样。这是企业中常用的一种年终结账方法。结束上年度账簿和下年度开设新账还有另一种方法:在将年终结账手续办好以后,先编制“年终
各账户余额表”一式两份,经复核及主管会计签证后,将各账户年终余额按反方向记入该账户的发生额内,即将借方余额记入贷方金额栏,贷方余额记入借方金额栏,将账户余额全部轧平,并在摘要栏里写明“结转下年”字样,这样一来本年度各账户的余额在账簿的最终记录上是“平”为“0”。在下年度登账时,也用上年终各账户余额表,作为开账的记账凭证,按账户余额的原方向登记在各该账户的余额栏,摘要栏内写明“上年结转”(或“上年转入”)字样。
 三、新旧会计账簿结转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1、小企业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或新旧会计制度交替时,必须按规定更换新账。总账和大部分明细账都应更换,只有变动不多的小部分明细账,如固定资产明细账可跨会计年度继续使用。日记账在更换会计年度时应当更换。有些财产物资明细账和债权债务明细账,由于材料品种、规格和往来单位较多,更换新账,重抄一遍的工作量很大,所以,也可以跨年度使用,不必每年都更换一次。各种备查簿也可以连续使用。
2、更换新的账簿时,应将上年(或上期)末各账户的余额直接记入新年度的有关新账中。在旧账摘要栏内注明“余额结转新账(下年)”字样;在新账各该账户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上旧账(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旧账(上年)余额结转”字样。
    3、结账后,如旧账簿留有空白的账页时,也应在摘要栏内写明注销的字样,以免后患。如订本式的序时账,应于空白账页的第一页第一行摘要栏内写明“自此以下各项空白作废”等字样。又如订本式的总分类账,应于每一账户之后空白的第一页上注明“自第×页至第×页空白作废”,或在每一空白账页的摘要栏上写明“本页空白作废”的字样或戳记。至于活页账,还应将所有空白账页抽出后,加编连续页号,并制成目录后装订成册。
    4、账簿在更换新账后,应将旧账归入会计档案。移交归档前应对旧账进行整理,编号、扉页内容、目录等项目填写不全的,应按照有关要求填写齐全。有些使用活页式或卡片式辅助账的单位,对于活页式或卡片式账,在归档时必须加以装订,编齐页码,并要像订本账一样加具扉页,注明单位名称,所属时期,共计页数和记账人员签章等,并且要加盖公章。
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时候,小企业可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给予必要的帮助,尤其是如何做好新旧会计核算体制的交接与相关的调账事宜,应当按规范操作。审计实务中,如果小企业对于注册会计师建议的调整事项,只调表不调账,会造成审计年度期初余额的账表不符,应当予以关注。期初余额账表不相符事项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项:一是由于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往往是在会计报表日后一段时间内进行,被审计单位一般都已结束旧账,开立新账,对于注册会计师建议需要调整的事项,被审计单位同意调整,并出具了调整后的会计报表,但忽视了相应账项的调整,造成账表不符;二是被审计单位有意或无意错误结转期初余额以达到某种目的;三是由于上期的期后事项的客观存在或会计政策变动等原因,应当调整期初余额;四是在会计报表公布日后被审计单位发现审计年度内仍存在严重错报影响会计报表,自己悄悄修改了账项处理。无论哪一种原因引起的期初余额账表不符事项,都隐藏着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重点关注期初余额账表不符的事项,追查原因,记录在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中,并判断是否影响本年度会计报表以及如何影响,并根据重要性水平,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如果小企业调表不调账,且调整事项对应关系不清,重要的明细项目无法落实,注册会计师无法确定年初数以及年初数对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就应当出具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小企业会计制度》在我国首次实施,在具体操作的时候,财政部门还会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或对于会计制度规定不合理的地方作出专门的补充规定或问题解答,应当予以关注。
此外,参考教材有很多,例如: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小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系列丛书》,由李敏主编,该系列丛书共有《小企业会计核算》、《小企业会计控制》、《小企业财务管理》、《小企业信用管理》、《小企业税务管理》五本一套,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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