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向世界各大跨国公司伸出“橄榄枝”。
广州市日前宣布,将实施一系列引资举措,以吸引大量国际资本,将广州打造成为“珠三角”地区、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国际资本制造中心、采购中心、研发中心和营运中心。
广州市外经贸局副局长罗兆慈说,根据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颁发的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附件,今后外商在广州不仅可在银行、电信、保险、商业、旅游、运输等领域获取更大的投资空间,原来禁止外商投资的电信、燃气、热力、供排水的城市管网等领域,今年也将首次开放。
而原本对外商控股比例有严格限制的港口、公用码头、医疗机构等,也列入了放宽领域,外商可以控股。
此外,在南沙建设中也将积极引进外资,把南沙建设为广州的现代化物流产业基地、临港工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基地。
与此同时,一些行业受到进一步鼓励,如今后外商将享受更多设备免税进口优惠,主要有:国家对产品全部出口的允许类项目,以及列入鼓励类外资项目全部实行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经过批准,外商在穗投资全部出口的汽车、移动通信产品(手机)、钢铁等均列入鼓励类项目;投资汽车关键零部件则继续列为鼓励类项目。
广州利用外资在全国十大城市中仅次于上海。据统计,从1978年2001年底,广州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268.33亿美元,2001年为33.2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6.8%。广州的外商投资,主要来源于香港和日、美、欧等国家和地区,其中香港资金最多。近年来,美、日、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投资不断增多,2001年的合同外资中发达国家和地区已达到25%。全球500强企业中已有逾百家落户广州,带来144个投资项目,总投资37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