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外国总公司名称变更,我们的代表处刚刚变好名称。外国公司原来名称为OTS-TRADING AS 。 刚刚发现业务范围中“为OTS-TRADING AS 采购XXXXXX”, 即总公司原名称还在业务范围内。 我们想知道能不能直接将OTS-TRADING AS 变为”总公司", 还是一定要按照业务范围变更的一般流程准备资料再变更一次?如果一定要按照一般流程再变更一次,能否到明年延期的时候再做变更? 关于外资代表处业务范围变更答复如下: 1、按照代表登记法规,外资企业代表处经营范围应与总公司经营范围一致,或者不能超出外国企业经营业务的范畴。 因而,你们的代表处应按照变更程序重新办理业务范围变更。 2、此外,也可以在外资代表处延期时同时办理业务防卫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