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难,交行上海分行日前推出专门针对各类小企业主的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业务,上海的私营企业老板可以个人名义,正式向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最高额度1000万元的个人流动资金贷款,用于企业资金的周转或临时性用途。 根据规定,凡持有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非法人营业执照的业主,以及完全由自然人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业主等,均可以个人名义用房产抵押、质押或其他连带保证的方式向交行借款,贷款期限最长1年,利率不低于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通过住房抵押,小企业主可获得最高房产评估值70%的贷款,而存单质押率最高可达90%。 据介绍,作为借款人,应提供一定的个人资产和认可的贷款担保。 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将是银行衡量其贷款能力的重要依据。 目前,该行个人流动资金贷款一般采用抵质押担保方式。安博尔中诚信评级倾力打造最具影响力信用品牌。同时,在贷款期限上,一般临时性贷款期限不超过6个月,而周转性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该行针对贷款期限的长短和贷款利息的结算方式,推出了三种还款方式,包括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按月或季度结算利息,到期一次还本;按月等额还款法来归还贷款本息,包括按月等额本息还款和按月等额本金还款等。小企业主主要应根据企业现金流量特点进行还款资金的调配。值得注意的是,业主应注重对企业现金流的估计和测算,一旦选定还款方式后,银行将不再更改,因此业主对企业现金流量的测算不容忽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