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在《物权法》颁布后,中小企业融资途径有所增加,具体有以下几项:
汽车抵押“合法化”
新通过的《物权法》拓宽了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在担保手段上,实现了从“不动产担保为主”向“动产担保”的突破。对中小企业来说,可以到银行担保的财产种类增加了。
应收账款均可用来融资
中小企业在流通过程中如果出现现金不能如期对付,从而造成资金积压的现象,《物权法》规定,可以以应收账款作为抵押来获得贷款。
私人欠条公证后可做抵押
个人的合法债权也应属于“应收账款”的范围,所以对于有融资需要的人来说,也可以从这条规定中受益。
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借助应收账款、存货、设备之类的动产进行融资对于解决一时的资金短缺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70%的企业通过借助存货和应收账款解决了发展中所遇到的资金瓶颈。
《物权法》中对存货、基金、应收账款担保作出了专门规定,这些规定使得数额庞大的动产成为潜在的融资对象。
法学家们认为,《物权法》的作用在于,通过明确产权关系,把死的东西变成了对经济和金融具有操作价值的活的资产,使得全社会的资本总量增加了,也使得人们可以利用的资本存量增加了。因此,这是政府为推动经济长期稳定发展所做的一件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