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租赁业的三大热点是:《融资租赁法》第一次听证会的召开,租赁业对外商独 资全面放开,以及商务部启动内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试点;政策面的逐步松动,给 外资租赁公司带来良好发展势头;而金融租赁公司如何生存和发展,已经成为摆在 监管部门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 岁末年初,中国租赁业政策层面亮点不断闪现。 其一是,近日,北京租赁行业协会即将配合人大财经委召开关于《融资租赁法 》的第一次听证会,并公开征求业内建议,为融资租赁立法也是近一年来备受租赁 业关注和争议的热点。 其二,此前(2004年12月11日),商务部外资司有关人士在公开场合宣布,即 日起租赁业对外商独资全面放开,在即将修改完毕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 办法》颁布之前,外商独资企业只要符合现有规定均可进行申请;也就是说,自一 年前经营性租赁业务对外商独资放开之后,融资性租赁业务也从即日起对外商独资 放开。 以上两则消息和不久前商务部启动内商独资融资租赁公司试点,可并称为当前 业内三大热点。 可以预见,新的租赁公司将势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和发展,竞争的逐步加剧也必 将带来新的挑战,“新的一年可以说是个吐故纳新的年代,落后的经营管理模式要 抓紧改进,先进的租赁经验要努力学习,老的公司如果不改进,就算没被清除出行 业,也至少变成‘植物人’。”业内专家沙泉犀利地评价。 当前中国租赁业的现状是,以监管对象划分,租赁机构分为三大类:银监会监 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共12家;商务部外资司监管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约40多家; 由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管理的从事设备租赁的内资租赁公司,多达几千家。 事实上,随着过去一年通用(GE capital)、卡特彼勒(Caterpillar)两大 国际巨头作为独资经营性租赁公司的试点进入中国,这一行业的发展前景已使得多 家外资机构跃跃欲试。现已有多家外国银行、专业租赁公司、制造企业准备向商务 部提出设立独资租赁公司的申请。 此前,在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业务对外放开之前,外商在中国境内开展租 赁业务只能以合资的形式。按照中国加入WTO承诺,2004年年底,经营性租赁业务 要对外商独资放开。而实际上,中国商务部在2003年底就允许外商独资开展经营性 租赁业务,可以说是“提前全方位承诺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