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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创投机构可享受财政专项资金

2013/3/25 22:51:23  来源:本站整理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从北京市创业投资协会获悉,由北京市财政局制定了北京市风险投资机构享受财政

专项资金支持确认办法近日出台。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风险投资机构将再次进

行确认。

   据了解,这个规定适用于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的所有的风险投资

机构。风险投资机构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应具备的条件包括在本市注册、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对本市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投资超过当年投资总额的70

%;对上述规定的风险投资机构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收入部分50%,由财政安排

专项资金支持。

   风险投资机构应向“北京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提出享受财政专项资

金支持申请。申请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风险投资机构应当提交材料:包括确认申请

表;机构年度财务报表;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果;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认定证书;向认定项目投资的有关董事会文件和出资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

印件。

   专家介绍说,经历了20世纪90年代末的网络泡沫后,中国的创业投资、风

险投资业与国际趋势相仿,一度陷入低谷。然而今年以来,风险投资出现回暖的趋

势,政府对风险投资一方面在税收和外资进入上将制定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对风

险投资公司的担保和融资也加大了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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