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残疾人创家业、创实业,脱贫致富奔小康,近日,南昌市推出十项政策措施,助残疾人创业。 据南昌市残联负责人介绍,根据南昌市委有关文件规定,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免收工商费等各项规费,残疾人从事应税劳务,免收增值税、营业税。建立残疾人个体从业、从事应税劳务人员档案,颁发《残疾人个体从业、从事应税劳务优惠证》,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个体从业,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新办企业招商创业 南昌市出台政策规定,鼓励有能力的残疾人兴办社会福利企业,将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企业转为福利企业,引进个私民营经济举办福利企业,同时巩固办好现有福利企业,规划建设残疾人就业基地。据介绍,目前南昌市共开办社会福利企业18家,安置了440余名残疾人就业。 市残联负责人对于市政府《关于兴办社会福利企业有关优惠政策规定》作了介绍,社会福利企业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50%及以上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采取先征后返的办法全额返还已纳增值税;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以上,不足50%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其生产销售的增值税应税货物,如发生亏损,可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返还比例以不亏损为标准确定;服务型社会福利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安置“四残”人员占企业生产人员35%及以上的,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免费培训自主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