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上海保税区内企业增加分销权
(增加商业经营范围)
一、保税区内企业增加商业经营范围有什么好处
1 - 可以从事零售(设立专卖店等)
2 - 可以从事国内贸易
3 - 可以自营商品进出口
二、企业名称
通常不变
二、新的经营范围
1 - 生产性企业
[原经营范围] + 与上述产品同类的产品的零售、批发和进出口业务,并提供上述
产品的维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
2 - 非生产性企业
[原经营范围] + ******产品的零售、批发、佣金代理及进出口业务,幷提供上述
产品的维修、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
3 - 举例(一个典型的保税区内仓储贸易公司增加商业经营范围后)
**** 产品的零售、批发及其进出口业务,并提供上述产品的维修、售后服务及其
它相关服务;以 *** 产品和相关产品为主的仓储、分拨业务,区内提供 *** 产品
和相关产品的维修、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国际贸易、转口贸易、保税区内企业间
的贸易和贸易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禁止项目),保税区内商
业性简单加工和贸易咨询服务。
三、需国家商务部审批的商业贸易经营范畴
1 - 特殊商品
成品油、药品、汽车、农药、农膜、化肥、原油、图书、报纸、杂志、粮食、植物
油、食糖、棉花、钢材、贵金属、铁矿石、燃料油、天然橡胶、其它重要工业原料
、音像制品批发
2 - 经营方式
涉及电视、电话、邮购、互联网络、自动售货机销售
3 - 商业规模不符合以下条件的
A) 单一店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店铺数量不超过3家,在中国开设同类店
铺总数不超过30家;
B) 单一店铺营业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店铺数量不超过30家,在中国开设同类店
铺总数不超过300家;
四、贸易额的限制
生产性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后继续作为生产性企业的,其商业贸易营业收入一般不高
于企业总销售额的30%;转型为非生产型企业的,其商业贸易营业收入比例不作限
制。
五、注册资金的要求
通常要求增加商业贸易经营范围的同时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以满足变更经营范围
后公司经营的现金流需求,原公司现金流充足的除外;项目审批时要求提供“资金
来源说明”的文件。
六、新增发票
零售业商业发票
普通商业发票
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