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在05年1月22日发布。会计集中核算的金融机构,以确保执行的所有权,使用权的资金和财务自主权相同的前提下,由专门机构的会计专业和会计人员,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帐户,分户核算“的原则,为重点的行政机构和财务核算的基础上,和各单位代表的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是一种会计中介服务。单位的会计业务可以通过单位内部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予以办理;对于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单位,可以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代理记账就是指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办理会计业务。 行政机构执行会计集中核算,会计实体,预算仍然是主要的行政机构,并没有改变。因此,核算中心虽然也是从事代理业务的会计,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所称的代理人不同的会计:一是服务具有不同的性质。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是一个帐户所称代理会计中介业务,是一种付费服务,后者负责财政部门或商业部门设立的会计提供的会计中心的服务,是一项免费服务。其次,不同的客户。《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所称代理记账面向对象的社会服务,主要是中小型企业;会计服务对象的预算或范围的业务主管部门的行政预算和机构,而不是社会。三是受托人具有不同的性质。提供《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所称代理记账服务的是,会计事务所和被批准代理记账业务的会计中介机构,包括专业代理记账机构和兼职代理记账机构,如会计咨询公司,提供会计集中核算服务或财政部门设立的会计,作为行政管理和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