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日),备受国际社会关注的《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昨天下午,“庆祝 京都议定书生效高层研讨会”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与会专家表示,中国企业可 以从《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下称“CDM ”)中得到数十亿元融资机会。 员会秘书长李俊峰昨天对本报记者表示:“(清洁发展机制的)一个项目能够帮助企 业拿到大约几百万欧元的额外资金支持,大大降低企业开发项目的融资风险,提高 利润率。” 李俊峰透露,预计2005年中国将获批的此类项目大约有十几个。根据《京都议 定书》的规定,温室气体减排指标至少要延续到2012年。据此推算,即使保守地估 计,此类项目也可以给中国企业带来至少数十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机会。 CDM的巨大商机 清洁发展机制是《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温室气体减排的三种灵活机制之一。 CDM允许附件1缔约方与非附件1缔约方联合开展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这 些项目产生的减排数额可以被附件1缔约方作为履行他们所承诺的限排或减排量。 对发达国家而言,CDM提供了一种灵活的履约机制;而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通过 CDM项目可以获得部分资金援助和先进技术,有利于发展中国家最终实现《联合国 气候变化框架协议》的目标。其他两种温室气体减排灵活机制分别是“联合履约机 制(JI)”和“排放交易机制(ET)”,因其主要涉及发达国家间的合作,和中国企业 没有直接联系。 《京都议定书》第12条规定CDM适用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减排项目 或者吸收二氧化碳的造林项目。CDM下获得的减排单位是“可核证的排放削减量” (CERs,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s)。据报道,发达国家为完成其在《京都 议定书》下的承诺,在2008~2012年的5年时间里,每年将需要通过CDM项目购买约2 亿~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这将需要开展大量的CDM项目才能够满足需要 。世界银行的研究表明,中国将可以提供世界清洁发展机制所需项目的一半以上, 约合1亿-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的温室气体。这也将给中国带来巨大的经济收益。 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研究小组的研究表明,预计2005年CDM项目将会使得外 国投资净增加19.646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将达到39.442亿元人民币。 来自清华大学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研究的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