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统计局日前公布,2004年,绍兴市自营出口总额达66.09亿美元,同比增长 45.8%,增速居浙江省首位。 隐藏在这组数据背后的,是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后,地方财政遭遇的“难题”。 昨天(2日),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WTO浙江研究咨询中心调研部主任查志 强表示,对浙江绍兴、余姚等经济外向型程度较高的地区而言,新的出口退税政策 对其影响较大,具体表现在部分地区出现财政收入增幅难抵退税增幅的现象。“原 因是超出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承担75%,地方承担25%。” 目前,绍兴县的企业办理出口退税的周期大约需要一个月,即当月10日之前报 税,次月月底之前可以拿到应退税款。 绍兴县南方织造厂总经理张国民透露,去年年底,绍兴县政府曾制定并传达过 一项地方性救急性质的“退税办法”,并与企业签订合同,由各出口企业(外商独 资企业除外)自愿表态,同意在地方政府遇到财政困难时将25%的退税款“有偿借用 ”给当地政府,日后归还给企业。 但这个“有偿借用”至今还未尝试过,张国民说,目前企业退税一切正常,由 地方政府退还的25%税款都能按时支付。 浙江中国轻纺城进出口有限公司负责人也曾听说过这项“退税办法”,并认为 制定这样的措施与地方财政的支付能力有关,但绍兴地方政府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扶 持力度一直很大。 据绍兴县政府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由于去年绍兴县外贸出口额增长达40%左右 ,地方政府需要承担的退税额为5.3亿元,大大超出地方财政的承受力。这项“退 税办法”只是作为备用,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会实施。 查志强认为,出口退税新政策给地方财政带来的压力正在逐步显露。 目前,浙江省(不包括宁波市)94%的市、县需要分担出口退税,其中超过退税 基数100%的有18个县、市,需要地方政府承担5000万元以上的有13个县、市,而绍 兴县地方财政所分担的数额最大。增值税已“收不抵退” 浙江省国际经济贸易研究中心统计显示,截至2004年9月,浙江省有关部门办 理当年出口货物退(免)税款378.69亿元,其中出口退税289.62亿元,免抵调库 89.07亿元,超过中央规定的退税基数部分为112.61亿元。浙江去年下半年出口额 较大的市、县,如绍兴、义乌、慈溪、余姚等15个市、县,已连续数月出现当月增 值税“收不抵退”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