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产权进场交易量明显增加。据各地提供的数据,去年以来全国共转让企 业国有产权3599宗,其中进场交易3055宗,进场交易率为85%。转让国 有产权的价格比资产评估值都有较大幅度增加。 理工作会议上透露的。其中,上海市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率为100%,广东省为9 6%,北京市为90%,四川省为87.4%,江西省为87%。 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和优化了产权交易机构,加强了产权交易机构之间的协作 与联系,涌现出了一些区域性产权交易机构。 是在转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003年12月31日,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 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对进场交易、竞价方式、转让程序、职工 合法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作出了具体规定,特别是强调进场广泛发布信息、征集 受让方、有效挑起竞价,形成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有效解决了国有资产定价难 的问题。同时,国资委将上海、天津和北京三家产权交易机构作为从事中央企业国 有产权交易的试点交易机构。从2004年9月起,国资委对三家试点交易机构开 始进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信息统计工作,实现动态监测,并计划在此基础上建立 企业国有产权信息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