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大上市区别,扭转法规同质化趋势台湾推出中小企业上柜制度 为使台湾交易所和柜台市场两个市场有所区别,扭转目前相关法规同质化的趋 势,进一步拉大上市上柜差距,使柜台市场成为真正的中小企业板或是创业板,以 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融资需求,台湾在今年上半年推出了“中小企业上柜”制度, 将实收资本额的上柜标准订为“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 台湾“证期会”认为,台湾经济以中小企业为主,中小企业的发展,直接关系 到台湾经济的未来。而近年在岛内劳动力短缺、环保意识高涨及日益激烈的国际竞 争等多重压力下,传统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转型为技术及资本密集型产业成为必然。 因此应建设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筹资的专门渠道,以增加中小企业筹措长期稳定 的资金选择,以顺应中小企业成长及转型的需求。但多数中小企业却由于现有市场 对资本规模等因素的考虑,使其获利能力虽已高于现行上柜的标准,却苦无进入资 本市场之路。 因此,在台湾“行政院”、“金融改革项目小组资本市场工作小组”近期执行 目标的政策指导下,台湾柜台市场从2002年9月起,一直积极筹划制定“中小企业 上柜”制度。台湾“财政部证券暨期货管理委员会”2003年1月6日核定“中小企业 上柜”制度相关规章,柜台市场于2003年1月13日将相关条文公告实施,自此,“ 中小企业上柜”制度正式成立。 中小企业上柜制度设计的基本理念,除了要协助中小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筹资, 并促进证券市场发展以外,还须同时兼顾投资大众的利益,确保证券市场的交易秩 序。因此,特别针对中小企业的行业特性,将资本额标准予以适当降低,以利于中 小企业有进入资本市场筹资的机会。中小企业上柜制度为强调中小企业“小而美” 的优质特性,就原获利能力标准增订一个获利的最低绝对金额;为确保证券市场的 流通性,贯彻资本大众化的理念,将原公开承销提拨的比率增订一个提拨的最低股 数。“中小企业上柜”制度的主要制度架构包括: 1、实收资本额的上柜标准订为在新台币5000万元以上。由于中小企业股本小 ,资本额门槛不宜过高。但出于证券市场交易流动性的考虑,其资本额门槛亦不宜 过低。所以参照海外市场制度及柜台市场原一般柜台买卖股票的规定,制定上述标 准。 2、辅导期间维持“连续辅导满十二个月”。由于产业活动随季节有淡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