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15日从民生银行了解到,个人委托贷款业务将于近日向北京地区推广。这 一业务将为民间资金的借贷牵线搭桥,并使长期半遮半掩进行的民间借贷“地下金 融活动”变成“地上行为”。民生银行所推出的这一新型业务,目前在国内银行界 尚属首次。 个人委托贷款由个人委托人提供资金,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 、金额、期限、利率等代委托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银行对于个人 委托贷款,只履行受托义务,不承担贷款风险。贷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由委托人 来决定,借款利率浮动幅度不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上下限基准贷款利率最高上浮 30%,最低下浮10% 。 作为借款方的自然人只需携带身份证和资金来源的合法证明,到银行填写《个 人委托贷款申请审批书》,即可参与这一新的投资理财方式。据了解,贷款对象主 要包括委托人所确定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具有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于急需资金的私营企业而言,个人委托贷款业务无疑给企 业开辟了一条新的可行性融资渠道。 据了解,由于在办理个人委托业务中,银行以自身的信誉作为担保,需要调查 借款人的财务状况,以及贷款的投向和信用状况,并为贷款人寻求合适的放贷对象 ,管理账户等一系列工作,因此银行会从中收取2‰的手续费,且每笔不低于10 00元。业内人士分析,实际上,银行要对签署的个人委托贷款合同承担相应的责 任和风险,因此目前付出的成本和风险会略大于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