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宇在8月5日召开的上海市金融工作会议上说,上海将 用3年时间,实现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阶段性目标,这就是:到2005年,基本 确立金融在上海经济发展和城市功能运行中的核心作用,金融业增加值占全市GD P的比重力争达到20%左右;基本确立国内外金融机构主要集聚地的地位,形成 较为完整的中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体系;基本确立国内体系完善、辐射 力强的金融市场中心的功能,成为资本营运中心和资金调度中心;基本确立公开、 公平、公正的金融环境,全面实现金融市场的有序运行和依法监管。 他说,在此基础上,上海完全可在10至20年时间内,基本建成国际金融中 心之一。 此次会议是近20年来上海首次举行的全市性金融工作高级会议。中国人民银 行上海分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和中国保监会上海保监办负责人,以及上海市 各委办局、各区县政府、各金融机构、大型企业负责人共900余人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是党中央、国务院决策的一项具有全局意 义的国家战略,也是上海城市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 金融改革和发展取得可喜成绩,从1995年至2001年上海证券交易额增加了 6.3倍,保费收入增加6倍多,外汇交易量增加 保险机构和证券机构代表处占全国总数的比重,均超过50%;上海还建成全国首 家个人信用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会议认为,金融业的大发展,对上海经济连续1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起到了巨 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上海较好地发挥了为全国服务的功能。今后一个时期是上海迈 向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时期,近5年内上海要牢牢抓住金融率先开放的先发效应, 进一步强化国内金融中心地位,加快推进上海金融发展的国际化进程。 会议强调,上海将依据中央对地方政府做好金融工作的职责要求,更好地配合 国家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在今后一个阶段重点抓好10方面工作,其 中包括:进一步营造金融机构集聚的市场环境,高标准建设金融贸易区;通过强化 资本市场功能和完善货币市场功能,不断拓展金融市场功能;提高金融企业核心竞 争力,积极推进金融机构改革转制和金融产品创新;建立和健全金融联合监管机制 ,加强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扎实推进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塑造上海金融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