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日前在全国率先试行了“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办法”,使投资者可以借助 政府部门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用的权威评定,更好地了解上市公司会计信用等级 。 由于一批上市公司造假事发,使会计师事务所的公信力严重下降,令投资者深 感无所适从,他们迫切希望通过更多的渠道对上市公司财务会计看个清楚。 为了进一步规范各单位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上海市财政局 于2001年12月10日下发了《上海市财务会计信用等级管理试行办法》。根据该《办 法》,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各单位将被主管财政机关客观公正地评定财务会计信用 等级,即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类,并相应实施A、B、C、D四类分类管理 。据悉,该《办法》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情况, 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情况等共七项。根据规定,有包括 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依法实施注册会计师审计或未能在最近两年内被出具无保 留意见报告等情形的,将不得被评定为A类。 记者获悉,日前一批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信用状况已经被评定为A级。有业内 人士表示,对于政府部门的这一权威认定,上市公司无论是被评为A级还是D级,都 应该及时公告,以使投资者及时了解这一重要信息。业内人士还认为,上海市的这 一做法值得全国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