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达州就业局获悉:为鼓励、扶持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达州市政府日前印发了《达州市进一步加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召集人,市就业局、人行达州中心支行、银监分局、财政局、中小企业局、金融办、担保中心、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为成员,明确了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操作管理办法.
二是明确了个人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退军人、高校毕业生、进城就业创业的农村劳动者等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项目,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组织起来就业的放宽到10万元以内。贷款期限为2年,由财政贴息。到期需要展期的可展期一年,展期财政不贴息;认定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符合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农民工等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财政贴息50%。到期需要展期的可展期一年,展期财政不贴息。
三是加强信用社区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中的中介联席和信用监督功能,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覆盖面,增强对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据了解,小额贷款申请人可用自己或者他人财产抵押提供担保,也可由本地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担保,或者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作为质押。贷款人凭身份证、本人户口薄、再就业优惠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到当地就业局自愿申请。目前,该项业务在达州市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