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网讯 近日,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 《关于解决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有关问题的办法》,对解决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档案转接、职称评聘、权益保障、落户等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 山西省规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参加相应系列 (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职称评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和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同等对待,实行统一的评审标准条件,统一的资格考试标准,颁发统一的资格证书。 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的,可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 山西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将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信息、培训、劳资管理、社会保险等服务,同时提供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管理、转正定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 编辑:袁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