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就业的决策部署及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今年6月以来先后出台《县政府关于新形势下促进就业的意见》等一系列就业扶持政策,并于近日印发了《丰县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任务分析表》,落实就业任务和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确保全县5000名高校毕业生首次就业率达到70%,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年内全县城镇新增就业4780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12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10人。 今年全县高校毕业生达5000人,是历年毕业人数最多的一年;另外还有部分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尚未就业。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该县千方百计引进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型"经济,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最大限度地扩大就业。同时以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开辟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对符合条件并承诺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的社会保险补助,由县劳动保障部门从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企业发展保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