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公司(International Trading Company) 在低税率国家或地区设立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进行国际贸易。在国际贸易中引入离 岸公司能够获得大幅度减税的机会。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国家生产产品,并将它 销售往另一个国家,那么由此产生的利润可积累在该境外公司,不需纳税的。在亚 洲,对于重开发票之类的贸易活动,香港无疑是一个很受欢迎的地方。香港应用地 域来源收税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香港产生或源于香港的利润才须邀交利得税, 在香港境外所赚取的所有利润即使汇到香港也不须邀交利得税。因此,在某些情况 下,香港实际上是一个无税区。 国际投资(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境外公司的另外一个用途是用来控制子公司、联合公司、上市公司、私人公司以及 合资项目的投资。在许多情况下,因特殊投资所带来的资本增值可不须交税。另一 方面,利用在同缔约国有双重课税协定的无税或低税司法管辖区建立的公司,可以 把股息的预扣税大大降低。 中间控股公司(Holding Company) 运用境外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对外转投资可以说是所有境外公司的运用中最复杂的一 种,其主要优点如下: 1. 规避政治风险、转投资国家如果与本国无良好外交关系,运用境外公司可多一 层保障,不会因两国间的外交恶化而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作。 2. 透过境外公司转投资,盈余可累积于境外公司有延缓课税及方便资金调度等优 点。 3. 承受有限责任,对外投资若透过境外公司转投资,将来的投资风险不致于直接 波及母公司。 4. 便于合并或转让,在国际投资中,将境外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与其它企业合并或 转让给其它公司,是最简便且成本最低廉的方法。 5. 塑造良好形象,以多重控股的方式转投资投资其它地区可塑造初本身企业国际 化的优良形象。 免税在控股公司的考虑上是一个重要因素,但绝不是唯一的考虑。公司设立地点的 选择、整体架构的规划及公司组织章程,也都极为重要。 金融公司(Financial Company) 对于一个跨国投资的企业而言,以境外公司来作为集团的财务调度中心可说是绝对 必要的行为。兹简要说明如下: 1. 调整企业集团的股利发放,一个跨国企业并非在每个国家都可以稳定获利,透 过境外公司来调整股利的发放,可以让盈余平稳化。 2. 方便资金调度,利于转投资,将集团资金集中于境外公司调度,随时可掌握商 机投入资金,省去了可能因外汇管制或其它不利因素而延误商机。 3. 特殊的融资安排,例如投资某地区,运用部份投入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