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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积极应对 动态监控 确保就业稳定

2009-7-28 10:23:31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一、四减两增,主动减负

  今年减半征收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降低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1个百分点,企业或培训机构组织的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财政补贴标准按不同工种提高到360元-410元/人,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补助比例提高到50%,全年可减轻企业负担5.17亿元。

  二、鼓励少裁,抱团取暖

  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规模性集中裁员。主动指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员工协商变更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等劳动合同内容,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工资能升能降机制,统筹安排职工享受休带薪年假,开展职工在岗技能培训储备人才,抓住机遇促进转型升级。

  三、新轮帮扶,促进就业

  实施新一轮的就业困难人员和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扩大享受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困难群体范围,将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持《残疾人证》的居民、享受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八种对象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进一步由城镇居民向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倾斜。

  四、两项新制,动态监控

  一是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评估月报制度,通过就业相关数据快速调查,掌握企业用工动态趋势。二是企业裁员报告制度,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企业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上半年有11家企业报备裁员方案,报备裁员4487人。对企业规模性集中裁员,则及时组织举办专场招聘会,让被裁减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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