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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稳定岗位扩大就业

2009-7-28 10:24:39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一、帮企保岗,稳定就业

  南京市把帮企解困作为头等大事,成立了“帮企办”,开通困难企业申报服务窗口,对困难企业实施“五缓四降三补两活”系列帮扶政策。“五缓”:困难企业可在年内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四降”:各类企业降低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四项保险缴费率1.7个百分点;“三补”:对努力稳定员工队伍的困难企业,给予最长半年的社保或岗位补贴,对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企业,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并开展转岗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两活”:指导企业灵活实施适应自身生产经营状况的工时制度,劳动保障灵活监察,对违规企业“初犯不处罚、轻犯不处罚、主动整改不处罚”。

  二、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一是南京市政府出台了《南京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宁政发[2009]136号),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施创业培训3万人,扶持2.5万人创业,带动18万人以上就业的目标。二是全面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将政府创业培训补贴对象由本市下岗失业人员扩展到所有本市的新生劳动力以及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外来人员在宁创业,成功创办中小企业增加就业岗位且带动南京市人员就业的,落实适当创业培训补贴、场租补贴;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到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从事微利项目自主创业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50%的贴息;失业人员实现自主创业成功后,一次性给予4000元创业补贴;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南京市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的,可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其应该享受的失业保险金。三是按照区县打造创业园、街(镇)打造创业街、社区打造创业基地、个人打造创业居家的“四创”要求,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创业载体建设。区县政府充分运用各类资源,引导、鼓励兴办创业大市场,将其经营摊位按一定比例优先优惠安排给初始型自主创业人员。

  三、多方施策,促大学生就业

  南京市政府专门出台《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吸纳大学生就业单位按人给予2000-4000元一次性岗位补贴,市区联动建设30个毕业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成功给予一次性4000元奖励。非南京市籍大学生在宁创业享受同等的场地、贷款、培训等政策扶持。拓展大学生就业渠道,招募近2000名大学生充实到村、社区工作,提供2500个岗位招录大学生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组织实施6000名大学生3-6个月见习实训计划,人均给予每月510元的生活费补贴,确保困难家庭大学生100%就业,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0%以上。此外,还免费开展高校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论证、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同高校、有关部门开展了15场创业者沙龙、5场“创业导师校园行”和创业“一对一”辅导等系列活动。

  四、加强对接,扩大就业

  南京市政府出台《重大项目就业论证办法》,贴近重大项目“挖需求、找岗位”。发挥政府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在引进资金和设立投资项目时,把增加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作为一项基本的要求统筹兼顾。2009年,南京市重大工业化、信息化投资项目364项,总投资额为428.4亿。我们对各类项目开展调查摸底,跟踪服务,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逐一落实用工需求和岗位,进行人岗匹配,保证项目对人力资源的需要,更多地拉动和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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