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创业资讯网

站内留言 会员登陆 会员注册 站长推荐:
站内搜索: 您的位置中国创业资讯网 > 资讯中心 > 创业政策 > 文章内容

“3+2+3”工作法助推许昌市大学生村官创业

2009-7-21 8:37:06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查看评论

    大学生创业网讯  为配合国家级创业城市创建,日前,许昌市工商部门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出台“3+2+3”工作法,以此助推许昌市大学生村官创业。
  据悉,“3+2+3”工作法指的是:实施三大政策,支持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推行两个放宽,鼓励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创新经营;建立三项制度,强化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
  具体说来,三大政策是指货币出资“零缴付”,大学生村干部和毕业两年的高校毕业生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货币资产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100%。创办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个体工商户,无最低出资数额限制;经营场地“零成本”,大学生村干部和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动漫涉及、电子商务、翻译服务、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等不影响周边环境和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以及机动车运输(含货运和客运)、个体演出、个体演出经纪等采用流动经营方式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可登记为经营者的联系地址;服务创业“零收费”,大学生村干部和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各类企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两个放宽是指放宽登记形式,实行“试营业”,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经营事项涉及前置审批外,可实行试营业制度,免费核发有效期为12个月并标注有“临时”字样的营业执照;放宽创业领域,凡法律、行政法规“未禁入”行业和项目,都允许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经营。
  三项制度是指建立“绿色通道”,设立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创业专用服务窗口,落实专人担任“创业联系人”,提供事前指导、跟踪辅导、快速办结等“一条龙”服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登记发照;实行“首次不罚”,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创业中的一般性违法违规行为,凡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可给予行政指示、行政告诫,并帮助企业及时纠正,不予行政处罚;强化“跟踪服务”,对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都要建立专门台账,定期进行回访,及时帮助大学生村干部和高校毕业生解决创业及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编辑:袁君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全部评论 ]

网友评论:

    用户名:

    评   分:100分 85分 70分 55分 40分 25分 10分 0分

    内 容:

                 (注“”为必填内容。)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关于本站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下载声明 - 友情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