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小企业厅4月初公布辽宁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计划,决定从2009年起,重点扶持1000家成长型中小企业,给予它们十大政策扶持。
辽宁省是传统的国有工业大省,经过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全省90%以上的中小企业完成了从单一公有制企业向混合型所有制转变的改革。2008年,辽宁省中小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7407亿元,比上年增长20.3%,以民营经济为主的中小企业经济总量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持续上升,实现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上年的52.6%提高到55%。
此次辽宁省公布的扶持政策包括财政、融资、技术创新、维权、产业结构调整等10个方面,其中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对成长型中小企业财政与融资政策的扶持。
从2009年开始,辽宁每年从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计划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大小企业协作配套和发展“专精特新”产品;鼓励100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开展人才培训、市场开拓、信息化建设和管理与机制创新。
针对当前融资难的问题,辽宁省将着力为中小企业化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行“中小企业百亿融资”合作计划,帮助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筛选具备条件的企业参加辽宁省中小企业集合债申报发行,协调有关部门对企业的发债成本给予适当补助;对有上市意愿的企业,协调券商等中介机构为其提供辅导培育;积极有效地发挥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作用,积极有序地向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推介需要担保支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