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10∶06,曹志刚匆匆走进“企业新型融资方式和信贷工具”培训会场。虽然一大早就起身从潍坊赶赴济南,但还是有些来晚了,此时会场内已挤满了来自山东各地的企业代表。这位潍坊长城建材科技公司副总经理向经济导报记者坦言,当前公司正遭受流动资金紧张的困扰,想方设法开拓新的融资渠道迫在眉睫,为此特意赶来了解最新融资信息。
与曹志刚怀有同样心情的还有500多家企业的代表。在山东省经贸委职教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中小企业办联合举办的本次培训会上,他们最关注的是,还有哪些方式能使企业摆脱当前的资金困境?
正如山东省经贸委副主任杨国良所言,此次金融危机形成的倒逼机制,正推动新一轮的金融创新。实际上,除信贷之外的一系列新型融资方式,正成为诸多企业的“重要选项”。
一季度贷款“超标”之后
企业能否安然“过冬”,现金流至关重要。“当前企业资金来源大部分集中在银行,负债结构单一,财务成本较高。”杨国良建议企业,必须抓住时机调整资金结构。
导报记者注意到,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数据亦表明当前较大的信贷压力。全国一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达4.58万亿元,超过往年全年新增贷款金额,为历年罕见。若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全年新增人民币贷款5万亿元的目标估算,目前新增信贷已完成全年信贷指标的90%以上。
全国如此,山东亦然。近期人民银行济南分行透露的数据显示,一季度山东新增人民币贷款约3097亿元,而省工业经济运行指挥部2月份转发的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做好2009年货币信贷工作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中提出,今年全省新增人民币贷款要突破3000亿元。以这一数字为基础推算,一季度实际完成全年指标的103%。
在银行信贷“超标”的背景下,引导企业及时调整资金结构尤为重要。
杨国良表示,实际上一些新型融资方式,包括企业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券以及应收账款质押等,对已经应用的企业支持力度非常大,但是相对于全省的企业,影响还较小。
个中原因何在?并非新型融资的条件苛刻,而是诸多企业尚未真正了解这些政策和方法。
“一个企业发行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或中期票据,至少可以节约2000万元的财务成本。”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副行长王敏在培训会上如是说。王敏在与一些企业负责人接触中发现,他们对融资工具的把握还远远不够。“其实企业拿到这类新型融资产品的成本是很低的。”
中短期融资无门槛限制
“我们的企业不要浪费本次金融危机中相伴而生的机会。”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一位人士在培训会上说。实际上,当前企业正面临着调整资金结构的良机,关键是如何调整,怎样选择?
“对那些一次性资金流较大的企业来说,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显然更为适宜。”这位人士表示。
一项统计数据或许更具说服力。2008年,我国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超过6000亿元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这两大金融工具推出时间不长便如此受欢迎,充分证明其魅力所在。”
据导报记者了解,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可作为发债主体,以自身信用为基础,通过银行间市场,向众多机构投资者筹集资金。该融资渠道对企业没有门槛限制,只是规定其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融得的资金应该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用途。二者的区分是,短期融资券的还本付息时间约定在1年内,而中期票据发行时间较长,但其间必须及时披露公司信息。
无疑,这为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选择。
“新选择”的背后,是其对企业财务成本的明显降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目前发行此类产品的利息支出甚至低于3%,同时还被赋予更大的财务自主性,怎样发、发多少,由企业自己决定。
不过,凡事皆有两面。一位金融专家向导报记者表示,利用这两种融资工具,必须严格规划好还款流程。发行短期债券后,在归还该笔资金时,其财务压力也不容小视。此外,这两种产品,不适宜那些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
企业债非大企业专利
不仅是中短期融资,筹集长期资金的企业债发行也面临突破良机。
导报记者获得的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企业债发行规模达2366.9亿元,同比增幅近40%,发行企业债的融资额已超过发行股票。与此同时,企业债正被越来越多的山东企业认可,目前全省有近100亿元的企业债发行额度正等待国家发改委审批。
为何企业债发行迅速升温?
“这缘于更多企业看到了企业债的优势。”山东省发改委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发行的企业债券,利率普遍在5%-8%左右,明显低于银行中长期贷款。
其中济南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3月26日发行的“09济城建债”就颇具说服力。该债券创下了山东城建类企业债券额度最大、期限最长、利率最低3项纪录。此次发债募集的15亿元资金将全部用于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工程建设。债券期限10年,票面年利率仅为4.78%。
另一不容忽视的因素是,发行债券还具有合法的“税盾”优势。因为企业发债的利息支出作为管理费用将计入成本,具有冲减税基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发行企业债并非是大企业的专利,中小企业亦可涉足其间。这位负责人表示,中小企业可以“打捆”发行集合债券,即将若干家中小企业各自发行的债券集合在一起,使用统一的债券名称,形成一个总发行额度。“2007年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就是采用这一模式,为20家企业筹集了10亿元资金。
发行集合债券的非常重要条件是中小企业的成长性,因为成长性决定着其未来几年的偿债能力。同时,要想实现成功发行,政府的作用亦相当突出。特别是在银行不能担保的情况下,政府可以设立偿债基金,这样的支持是关键之举。